第44章 艳压群芳(1 / 2)

从药圃回到侯府后,阮安首要做的第一件事自然是将药粉洒在清水中,将面上的妆容洗净。

平日出门扮老,其实是件挺麻烦的事,不光要清洗脸颊,还有清洁手和颈脖。

这套易容的手法还是一个擅长幻术的人教她的,擅幻术的人,通常会被称为巫者,而像阮安这种做铃医的,也通常会被人误解成是巫医。

待终于净完了面,阮安闭着双眼,尝试去用小手伸够挂在铜盆上的帨巾,可摸了半天,指尖只碰到了清水。

心中正觉疑惑,忽听得一道低沉且略带散漫的声音从她鬟发上方传来——

“小医姑种完药了?”

质地柔软的帨巾覆在她的面颊,霍平枭不知何时站在了她身后,男人用指骨明晰的大手为她擦拭着双颊,阮安任由男人动作着,只软软地回他一字:“嗯。”

回完他话,阮安忽地发现,身为丈夫,霍平枭很习惯同她做些亲昵的举动,毫不局促。

只她身为他的妻子,也和他相处了好几个月,可在霍平枭的面前,她还是放不太开。

总是过于紧张害羞,温温吞吞。

姑娘的心中不禁有些气馁。

这世间,好像就没有比她还要更无趣的女人了。

阮安憋了半晌,想跟他再说些什么,却只说了句:“侯爷怎么这么早就回府了?”

话音刚落,忽觉纤瘦的双肩突然一重,原是男人的两只宽厚大手落在了她的肩头。

霍平枭将她扳弄了个儿,推着她往里屋进,亦对一旁的泽兰命道:“尽快帮夫人换身衣物,本侯要带她出府。”

阮安有些没搞清状况,只得在男人无声的盯视下,在几个丫鬟的帮扶下,换了件木樨折桂的浅杏色衫裙,发髻来不及弄新的,便将缠裹于上的粗布拆解,簪了几朵与衣裙颜色相衬的绢花。

定北侯府的桂花和金橘树成簇成簇的怒绽,眼下正是丹桂飘香,层林尽染绯红的好秋景。

到了大门外的跑马道,霍平枭扶着阮安的胳膊,没用马奴来帮扶,将姑娘搀上了马车。

阮安的指尖不小心碰到了他右手戴的的皮质手衣,触感微凉,她的心亦蔓上了淡淡的微悸。

她钻进车厢坐稳后,回身却见,霍平枭的墨发用铜兽冠高高束起,绑于其上的长长缨带正随秋风飘髾,亦落于他宽硕肩前,随着他利落上车的动作晃了晃。

男人俊昳深邃的眉眼带着少年的恣然和骄矜,意气风发,完全让人想不到,他已经是个四岁孩子的父亲了。

待霍平枭坐在她身侧后,他华贵的章服也与阮安华贵的衣裙交叠、相蹭,阮安心中的悸动更甚,下意识地便想将衣裙拽开。

可她又忽然觉得,这有什么的?

眼下只是两个人的衣服蹭在了一起而已,别的更亲密的事,她又不是没和霍平枭做过……

其实车厢内的环境足够宽敞,阮安却明显觉出,霍平枭是故意跟她坐得极近的,好像刚认识他的时候,这人在她面前,就不怎么顾及男女大妨,总是侵略性极强地靠近她,甚而撩拨她。

“车夫,去平康坊。”

霍平枭说着,自然而然地牵起阮安的手,男人身上带着琥珀的煦烈气息,缓而慢地将她萦绕,甚而围缠。

阮安平复着有些紊乱的心跳,想起成婚后,这还是第一次同他在长安城夜游,这种感觉新奇又令人兴奋。

忽地,阮安突地回过味来。

平康坊?!

霍平枭带她去平康坊做什么?

霍平枭微微瞥眼,见着身侧温香软玉的小妻子一脸诧然,忽然凑近她耳,解释道:“放心,我可不是黎意方那种人。”

话说到一半,男人顺势用强壮的臂膀搂住她纤细的腰肢,亦将嗓音压低,带着诱哄意味又说:“我只碰我媳妇一个人。”

温热的气息往她耳里钻,阮安耐着那处的痒麻,轻轻将他推开,讷声问:“那你带我去平康坊,究竟是做什么啊?”

知阮安一贯是个不禁逗弄的,霍平枭将笑意收敛几分,却仍未松开那软软的小腰。

他拖长了话音,懒声又道:“等到了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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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骀荡,丝竹琵琶之音不绝如缕。

平康坊的秦楼楚馆飘着女子翳腻的脂粉香,含混着醇酒的气味,令人不饮自醉。

阮安第一次出入这种风月场合,只觉眼前的一切都带着世俗没有的绮丽和绚漫,温香而暧昧。

霍平枭牵着她的手,一步步拾阶而上,引得同她们擦肩而过,云鬓衣香的貌美平康妓们纷纷侧目。

-“这款客好生俊朗,可既是来这儿寻花问柳,恁地还带了个小娘子?”

-“谁知道啊,穿得倒是挺富贵的,不过我看他身侧的娘子,容貌也是不俗。”

有几名平康妓心生好奇,不禁窃窃私语起来,更有胆大的女子连连朝霍平枭抛着媚眼。

男人却目不斜视,态度淡漠,只稳稳当当地牵着身侧那娇小女郎的手,两个人的身后还跟着几名凶神恶煞的佩刀侍从。

被那郎君冷淡态度弄得颇为不悦的柳红姑娘忽地懂了,看来这群人是来寻万娘的。

万娘何许人也?

她为平康八艳之首,也曾是这雪腴楼的花魁,这花魁年岁大了后,就接管了这秦楼的生意。

万娘最擅女子妆束事,长安流行的十眉图就是出自她手。

粉黛绮罗,琳琅鬟发,没有万娘不擅长的。

有许多高门出身的姑娘,容貌不算上乘,可经由万娘点拨几句,按照五官比例调整妆面后,再搭上合适的衣衫,整个人摇身一变,就跟改头换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