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找到我?”
郑谦不想将自己内心的想法表达的太明显,他故作深沉地说道。
魏如思则是get到了郑谦的感觉,完了,完了,他又要开始装逼了。每次一到他要装逼的节奏,就开始有这样的感觉出现,不过……这个少年待在身边,的确不坏呢。
前提是他刚才没有骗人。
“我说了,只有你能帮我。刚才我其实已经到了拉赫曼的天花板上,那是个隐秘的通道。是我在这里潜伏时发现的,这个历经了几十年建筑的秘密。”
“天花板上面有一处墙壁十分薄弱,很容易破开。”
“从卫生间的天棚上去,穿过那里,就会直接来到拉赫曼书房的最上面。我……原本有机会杀了他,但我听到了他和那位客人的谈话。”
在说到那个人时,陈愁的脸颊微微有些抽搐。
郑谦对他也有几分印象,应该就是开门时恰好看到的穿着黑色唐装的老者。
陈愁接着开口,道出了一切的缘由。
原来他从小就在伦敦的唐人街长大,是个没有爹妈的孩子。那个老者将他抱回去抚养,就这样在武馆里一天天过去。伴随着他越来越大,开始知道自己所在的到底是怎样的地方。
披着武馆的外衣,干着杀人的勾当。
用老者的话说,现在这个时代,已经再没有人愿意虔心学国术了。
而他们开武馆的不想饿死,就要主动拥抱时代,改变思想。因为从小就被教育,国术是只杀人,不表演的功夫。不愿意去表演,那就唯有杀人。
更何况真正的国术,出手即是杀招,奔着咽喉、肚脐、太阳穴等地方。
就这样,陈愁从小就被培养成了杀人机器。
他拥有整个武馆都羡慕不已的天赋,他学习的也并非是什么纯粹的国术,不是单纯的形意、八卦、太极等等,更像是国术与现代搏击的结合,没有固定套路章法。
简而言之,学的都是杀人技巧,什么杀人快就怎么来。
这么多年来,武馆中有人执行任务回来,有人直接死在了外面。陈愁早已经对生死麻木了,甚至都不记得自己第一个下手的对象是谁。
可心底里,还是对那个老者,陈德胜,视为自己的亲生父亲。
那是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