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皇室有着很多重要合作,希望公主可以好好招待。
在如今这个时代,带英皇室早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君主,更多的是这个国家的形象大使,也需要承担些外交等工作。虽然她很希望享受二人世界,但也不能违抗家族的命令。
崔恒一脸无语地看着郑谦,真想要找人把他给直接弄死。
老子好不容易和凯瑟琳有着更深入接触的机会,居然就让你这么给搅和了?
就这么喜欢当电灯泡?
“哦?郑先生难道是质疑公主的美貌吗?”崔恒好死不死地说道。
就连凯瑟琳都微微蹙起眉头。
郑谦摆了摆手,对她行礼,“不,我只是认为你的形容词太过匮乏了。要我说,公举的美已经不是用人类的语言可以形容的了,恕我词穷,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比喻才算贴切。”
崔恒冷笑连连,这种拍马屁的方式,简直是low爆了。
他正要怼郑谦,后者连忙接着说道:
“但,我知道带英的作家莎翁,他被誉为用上帝之笔写作的男人。如果是用上帝的笔,那应该就不算是用人类的语言形容吧?原来,在他的十四行诗中早已有了答案。”
“他如是说——‘没有芳艳不终于凋残或销毁,但你的长夏将永远不会凋落’。”
“公举殿下,在我看来,您就是让那芳艳酣畅盛开的永恒季节,您是长夏,您是星空,您是云中寄来的锦书,您是一切美好的意象,您是,永不凋零的玫,让人心醉的瑰。”
震惊!凯瑟琳心头狂震!
现在正是她情窦初开的年纪,对于爱情有着懵懂的向往。
虽然她很钟情于崔恒给她带来的感觉,但就连他都不知道的是,自己最喜欢的就是莎士比亚的作品,非常喜欢他那些动人的浪漫爱情故事,更向往这样的生活!
但,郑谦!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居然直接戳中了自己的点?
崔恒到是颇为鄙夷,更是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
真不愧是从穷乡僻壤里生长出来的刁民,哪怕是说恭维的话,也如此俗不可耐。
以为人家小公举是脑残吗?
浪漫爱情剧看多了?
搁这念首诗,小姑娘就乖乖爱上你了?
还以为郑谦要如何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结果,就这?
他正准备对郑谦进行嘲讽输出,可凯瑟琳却迫不及待地先开口了。
“我……我真的太喜欢了!郑,你是怎么知道我最喜欢的作家是莎士比亚?而且,而且我最喜欢的一首诗,就是《你的长夏永远不会凋谢》!谢谢!”
凯瑟琳此刻看向郑谦的眼神已经完全不同了。
闪烁着小星星!
嗯?
崔恒顿时心中一紧。
妈的,这个郑谦,怎么这么会撩?
这是要谈过多少个女朋友,才能够有如此精准输出的弹道?
直中要害?
当真是防不胜防啊!
郑谦则是悄悄对崔恒眨了眨眼,意思是这才刚刚开始。接着,他微微欠身,优雅地说道,“公举殿下,请宽恕我刚刚的唐突,完全是有感而发,真的很冒昧……”
“不不不!一点也不冒昧!”
“而且……最后那句,‘您是长夏,您是星空,您是云中寄来的锦书,您是一切美好的意象……’后面这些,都是您写的吗?”
“是的,公举殿下,这里面没有任何文笔技巧,全是感情,而且也不是很押韵……”
“不!很好!我,我等下就会抄录下来!”
“说到抄录,我就来劲了,我郑某人不才,很擅长一种古老的英文花体字……”
看着两个人越聊越投机,崔恒的后槽牙都快要咬碎了。
看了眼在旁边的陈愁。
还是忍住了。
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