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山是一个美妙的地方,可在兴隆山呆久的女人,在感情上似乎都有些不幸。小说し
她们的不幸在于,有了别的女人没有的梦想,也不肯随便将就,不肯轻易粉碎自己的未来。
在这个女人从来没得选择的世道,因为她们的不肯将就,不肯委屈,于是一个个都活成了别人眼中“孤苦伶仃”的样子。
宋妍、尚雅、彭欣带着一群孩子回山的时候,因为街市上的小插曲,脸上都有一些反常的凝重。
可似乎没有看出来大人们的古怪,他们刚回到后院,萧直就哈哈大笑着扑了上来。
“你们终于回来了,可等得急死我了。”
六岁的萧直是个活泼野性的小丫头,鬼灵精怪的她,常常让山上的人头疼不已。可她与宋离关系却很亲厚,因为墨九曾经私底下吩咐过她,一定要好好照顾弟弟。于是,这么多年,她就乖乖地照顾了过来。
这不,拉着宋离的手,小丫头叽叽喳喳就说个不停。
“离儿,前头刚来了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大叔,带了好多好多的礼物,还有一些我们没见过的稀罕玩意。走,我带你去看……”
长得很好看的大叔?
萧直看人的标准,一般只有两种。
长得好看的,以及长得不好看的。
一听这话,宋离也很高兴,“好哇!”
小家伙跟着萧直就要走,却被宋妍拦住了。
“离儿,你还有功课!不许去!”
平常宋妍很快管束他的,这莫名其妙的管制,让宋离意外之下,有些委屈。
“娘,我的功课早就写完了。”
宋妍一怔,“先生不是让你多多习字吗?去!回屋练字去……”
宋离瘪了瘪嘴巴,看了萧直一眼,默默低下头,哦一声就往屋走去。
他忍得了,萧直却忍不了。
“干娘,你怎么能这样对待弟弟?”
“……”宋妍一脸僵硬,咳了一下,摸她的脸。“乖丫头,你快玩去吧,弟弟和你不同,他脑子笨,就得多练习。”
“胡说,弟弟的字帖写得比我强多了,先生昨儿还夸赞他了呢。别人都知道离儿最乖巧懂事,你当娘的,为何竟这样没有人性?”
没有人性?宋妍一愕,哭笑不得。
看着离儿这般,做亲娘的她,又何尝忍心?可就算他会委屈一下,总好过让他去见完颜修……去看完颜修和他的儿子父慈子爱的画面吧?
也许是她自私。
可这事关乎一种隐密的尊严。不仅有她的,还有儿子的。
她的拒绝,让萧直不高兴的离开了,可不待宋妍这边悲怆完,前头又有消息传来。
“钜子回山啊!”
墨九突然回来的消息,振奋了整个兴隆山,离她上次离开,已经有好几个月了,这边大家都悬着心,惦念着她,没想到她又搞了一个突然袭击,没有提前捎信就回来了。与上次一样,回来的人只有墨九自己以及击西几个侍卫,萧乾依旧在军中,没有办法相陪。
等她从山上回到墨家九号,一路上,她遇到无数人的招呼,还有镇民特地送来的各种各样的慰问物品,把一条上山的道路挤得水泄不通,连同她的马车,到山门就已经塞满了。
没有在路上多停留,墨九冲镇民们抱拳作个揖,径直回了墨家九号。
九号小院里,也等了不少人,就为了恭迎她回来。
“钜子!”
“钜子!”
“钜子!”
迈入院子,就听到各种招呼。
“好久不见!”
墨九笑着回应,目光在人群中搜索着。
“直直——”
声音未落下,大腿就被人从后面抱住了。
萧直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溜进来的,猛地扑过来抱紧,差一点撞她一个踉跄。
“娘!”
“我去!谁家的野丫头?”墨九笑不可止。
“墨家的野丫头。”
“哈哈!”
母子相见总是欢悦的,加上回家的温馨,让墨九那张饱经战争的面孔平添了许多的温情。坐下来,喝口茶,她把女儿抱到大腿上坐着,与大家兴高采烈地聊了起来。
然而,欢乐的气氛持续不足三分钟,听说完颜修带着儿子来了兴隆山,墨九脸一黑,二话不说就让人出去传话。
“兴隆山庙小。容不下完颜国主和太子这两尊大佛,赶紧给我送客!”
墨家弟子都知道她和完颜修私交一向不错,这么毫不客气的赶人,还是第一次。
“钜子,国主说,是想带太子来看看咱们这儿的新年……”
兴隆山的新年,是全天下最热闹的,最繁华的,吸引来的人当然不止完颜修,还有四方宾客。
按理来说,人家堂堂国主肯赏这个脸,那也算兴隆山的荣幸。
偏偏,墨九不肯买账。
“伺候不起,让他带着他的太子赶紧滚蛋!”
“是。钜子。”
弟子对墨九向来言听计从。虽觉得大过年的撵人走,对完颜三舅来说有些凶残,但还是无奈的下去了。
不管外面完颜修怎么想怎么看,墨九再一次浅笑盈盈的说起了在外面的趣事,听得萧直和几个小朋友双眼瞪得老大,对她更是崇拜不已。
兴隆山,这是一个完全以个人崇拜为信仰的地方。
他们崇拜的对象,除了墨子,就是墨九了。
待这个小型的茶话会结束已是一个时辰之外。
期间有弟子数次来报,说完颜三舅要找墨九“申冤”,墨九始终不予理会。
宋妍一直坐在边上听她说话,沉默许久,终于有些按捺不住,幽幽一叹,“墨九,你无须如此的。兴隆山向来包容四海,这才赢得了天下人的交口称赞,何必为了他,坏了咱们经营许久的名声?”
“名声?我墨九若在乎名声,哪里还待得到今日?”
这三年来墨九也有不小的变化,人比以前更加精神饱满,言行也更有英气勃勃。看宋妍一脸委曲求全的样子,她冷哼一声,眉梢上扬着,似乎根根眉毛都在为她抱不平,“我告诉你啊,老娘今儿还偏不惯着他了。哦,他的儿子金贵,欺负完我的干儿子,啥事儿没有,我还得给他好脸色?”
“唉!”宋妍声音渐小,“只是孩子罢了。”
“我管他?这一次算给他的教训,让他知道,不能管生儿子不管教!如果再有下次,他不教,我就要出手帮他教训了!”
她的语气和尚雅如出一辙,宋妍失笑摇头。
“那么小的孩儿,你能怎么教训?骂不得,打不得,没得让人笑话。”
“小?小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从小看到大,你知道不?”墨九瞪他,“还有啊,你别以为我是在害他三舅?我这是为了他好。要任他这么把孩子惯下去,他后珒江山,早晚败在那破孩子手上。”
“唉!”宋妍说不过她,道理全在她嘴里,想想无言以对,只能岔开话题,笑着宽慰她,“你刚回来,就别为旁人的事情烦心了。回房休息一下,洗个澡,换身衣服。我去看灶上都准备了什么吃的,你在外头吃了苦,回家了,总得补一补。”
“嘿嘿。”说到吃,墨九心情就好转,“看来大家伙儿都了解我!对吃,我是不会拒绝的,就这么办——”
她声音落下,刚站起身,外面就响起完颜修的声音。
他唤着“墨九”的名字,说要当面给宋妍给宋离道个歉,表达一下他的诚意。
听了这话,墨九脸色又稍稍好一点。
她知道完颜修道歉也许只是借口,更多的心思,也许是想见一见宋离。
老实说,同为母亲,她差不多能理解完颜修想看宋离的心情。
沉吟一瞬,她望向宋妍,“妍儿,你要不要见他?听听他怎么说,怎么道歉?”
事情关乎宋妍,她不能代替她做这个主。
但显然的,事情突如其来,宋妍自己似乎也做不得自己的主。
她双目略略空茫,思考半晌,才慢慢摇头。
“算了,墨九。不需要道歉,我也不想见他。离儿……也不想。”
锁眉久久,墨九重重一叹。
“行吧,我去应付他。”
……
拉着萧直,墨九径直出去了,她怎么和完颜修说的,宋妍没有问,也不想去问。
有些事情沉封在心里久了,就像结了痂的伤口,会一点一点开始痊愈,甚至不刻意触碰也感觉不到半点疼痛,然而,一旦疤痕揭开,依旧会血淋淋的,疼得人撕心裂肺——她不愿意,也不肯再尝试一次。
趋利避害的逃避心理战胜了好奇心,直到完颜修离开兴隆山,她也没有带出房门一步,始终守在房间里,看宋离提笔书写时小小的背影,手上捻一串佛珠,轻轻地闭上了眼。
庙堂之上的完颜修,是铁血无情的国主。
江湖之远的完颜修,在兴隆山只是一个想见儿子的父亲。
宋妍的拒绝相见,让他失望,却也无奈。
毕竟早有约定,孩子姓了宋,就与他没多大干系。
可这些年来他却无时无刻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儿子,远在遥远的兴隆山。甚至无数次午夜梦回时,会被噩梦惊醒,梦中宋离或溺水了,或走失了,然后发现自己一身汗湿,竟有一种不知身是梦,或心是梦的茫然……也正是因为这份对宋离求而不得的思念,让他对于近在眼前的儿子朗刺,有一种偏执的,错位补偿一般的偏宠偏疼,却没有想到,终究再一次造成恶果,让他与宋离发生了这样的冲撞,让他的离儿受了这样的委屈。
父亲疼爱儿子的心是一样的。
可也许是越近、越得不到越珍贵的心理作祟,他承认,在他心里,宋离分明格外让他心疼一些。
也因为这个,他第一次出手揍了朗刺,哪怕他哇哇乱叫,他也不肯收手。
带着一身牵绊,完颜修离开了兴隆山,朗刺太子也终究没有赏到兴隆山的花灯与大年的喜悦。
得知完颜修揍了儿子的事情,宋离显得格外高兴,他兴冲冲抱来告诉宋妍,说那位大叔人很好的,而且都已经被干粮撵下山,让母亲不要再与他们计较了。
儿子善良如斯,宋妍觉得是自己的福分。
但她只摸着儿子的脸,笑了笑,没有回答。
那一夜,墨九把墨家骨干都叫到议事厅开会,而宋妍把自己关在房里,念了一夜的经文。
……
腊月里接近年关,兴隆山处处张灯结彩。
从议事厅出来时,墨九径直牵了玩耍的萧直回九号,没有再去打扰宋妍,却意外在路上巧遇了宋骜。
三年前哈拉和林一战之后,宋骜为了寻找自己的梦被墨九说服,随着她来到兴隆山,而狼儿以及那群狼却留在了阴山。
到达兴隆山之后,原本习惯了与狼群一起生活的宋骜一开始,并不太能够适合。可兴隆山条件好,有大夫为他看病,衣食也都有专人负责,一来二去,他并没有寻到梦,却也留了下来。
南荣已经不是当初的南荣了,但墨九还是很照顾宋骜,一应待遇标准极高,比他当初做王爷时,也少了不多少。
宋骜被墨九带回兴隆山时,彭欣是震惊的,但得知他的遭遇,她却要求墨九,不要告诉宋骜,他们之间的那段往事,以及小虫儿的事情。
因为宋骜已经彻底忘记她了。那么,除非他自己想起来,要不然,她绝对不想硬塞给他一堆责任以及一段也许他原本就没有的感情。
对于这个女强的彭欣,墨九是服气的。
但得知自己以前居然是一个王爷,宋骜却完全不敢相信。
“……我是不是历史上第一个不知自己是王爷的王爷?”
墨九摇头:“不是。但你是历史上第一个在战场上被掳的王爷。”
宋骜脸红,“羞煞我也。”
三年前的往事还在眼前,但这中间的三年时间里,由于墨九常年随萧乾在外征战,并不常在兴隆山,故而与宋骜的交流极少,只间或得知一些他的事情。这三年来,他在兴隆山做的事情是——教书谕人的墨家教堂先生。
说来也怪,他与宋妍这对兄妹,在某些方面居然惊人的相似。
都不愿意吃闲饭,做一个闲人,哪怕有吃有住也非得发挥余热。
一个娇惯的公主做了绣娘,一个尊重的王爷成了先生。而且两个人都把工作干得极为出色。
宋骜做先生做得很开心,身体一日比一日好,精神也一天比一天好,可三年过去了,他并没有记得当初的事。不管对她,对彭欣,还是山上任何一个人,他始终保持着友好却不十分亲近的态度,不远不近,成了她们最熟悉的陌生人。不过,也许有血源关系的原因,他与小虫儿却格外的投缘……
乍然看见走在花灯下的翩翩公子,墨九还是有一种简单的喜悦。
锦衣玉袍的宋骜,不再是那个领着狼群衣衫褴褛的邋遢男子了,一身王孙公子的贵气,让她仿佛回到了当年。
“小王爷!”她兴冲冲的喊。
宋骜听见,微微一怔,笑了笑,客气地向她揖礼。
“钜子回来了?”
“是啊。”墨九瞥向他手上的东西,“拿的什么?”
宋骜不好意思地提了提手上一只青竹编成的蜻蜓,“我答应给小虫儿做的,试了几次都不成,今儿才弄好,做得丑了些……”
“不丑不丑。”墨九摆了摆手,低头问女儿,“是不是?小丫头。”
萧直有些困了,打个呵欠,马上笑眯眯地附合,“是。我娘说的话都对。”
“乖!”墨九最喜欢这个会拍马屁的亲闺女了,摸着她的脑袋,又笑望向宋骜,“小王爷回头也给我直直做一个?”
宋骜面带尴尬,“若是小公主不嫌弃,自然是可以的。”
“不嫌!”萧直抢在墨九之前回答,“但是我可不可以要两个,我想再给离儿一个。”
“当然可以啊。”宋骜笑着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钜子这次回来待几天?”
“大概两三天就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