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音走过去才发现,她的脚上已经被磨出了血泡。
脚指头上的血泡已经烂了,她正在涂碘伏,似乎是很疼,每涂一下,虽然嘴上没发出声音,但脚指头却忍不住微微僵直一下,能让人一下子体会到她的疼。
林音坐在她身边,笑眯眯地看着她。
崔曼曼歪头看着她,“导演,忙完了?”
林音托着下巴,“曼姐,如果有一天你不当副总了,来当演员吧,我砸所有的资源捧你,保证让你一炮而红。”
崔曼曼放下自己的脚,“这么自信?”
“你有这个能力。”
“哦?”崔曼曼合上碘伏的盖子,“什么能力?”
“演技。”
崔曼曼忍不住笑了,“果然是著名的导演,了不起。”
她故意让自己的脚受伤,故意在这里抹药,故意让林音心疼,好让林音来劝说凌琛。
但,没想到却被林音一眼看穿了。
林音笑着,“曼姐,你身上穿着十几万的衣服,背着限量版的包包,这么讲究的一个人,怎么会选择一双磨脚的鞋子?”
除非,她是故意的。
故意选择一双磨脚的鞋子,故意选择让自己的双脚满是血泡,故意让林音看到,逼她心软。
崔曼曼笑容嫣然,“果然,除了才华,你还有脑子,跟林梦那个花瓶,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
她开始喜欢林音了。
林音知道她在算计,但是却没有拆穿,知道她喜欢凌琛,但是也没有敌意,这个女人,果然跟其他女人不一样,崔曼曼看着林音,眼底带着明显的玩味。
“你是不是怕我跟你抢男人?”
听到这句话,林音忍不住笑了笑,“你抢不走。”
“哦?这么自信?”
“你都不能将他从林梦手里抢走,更别说从我手里抢了,”林音相当的自信,“我可是把林梦赶到天桥底下乞讨的人。”
崔曼曼看着她眼底的自信,“说实话,我真的很好奇,你是怎么做到的?”
“你是说,我是怎么把凌琛抢过来的?”
崔曼曼点头,“凌总可是最遵守诺言的,也是最遵守信誉的,他既然答应了当林梦的男朋友,即便不喜欢,也不会中途抛弃她。”
当年,她差一点就成功了,可是在最后的关头,凌琛却将她赶出了国外。
为此,她难过的很长时间了。
毕竟,林梦只是一个花瓶,一个没脑子,还总爱惹事,狗仗人势的花瓶,这些年,崔曼曼一直觉得意难平,那样一个人,凭什么占着凌琛?
这次回来,她本来就打算再次追求凌琛。
不使出全身的本事,她始终不甘心。
林音笑着,“当一个男人不喜欢你的时候,连天气都能成为他不见你的理由,但,若一个男人真心喜欢你,别说诺言,他连命都可以给你。”
“所以,你是怎么让他如此心甘情愿的?”
林音指了指自己的脸,半开玩笑地说,“大概,我正好长在了他的审美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