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合理合法(2 / 2)

韩警官 卓牧闲 5632 字 2016-08-07

在老卢看来地方保护主义就是“为民做主”,适当保护不是很正常,是应该的。但像东华那么搞不是地方保护,简直是在公然跟中央唱反调。

国家大政方针,老卢一向是拥护的,最多打点小“擦边球”。

建材机械厂买发票这点事,居然跟惊动党中央的“共和国第一税案”扯上关系,老卢彻底被唬住,心中掀起滔天巨浪。

现在知道问题很严重了么?

韩博摸摸下巴,接着道:“前任县-委书记,现任东华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隔离审查;现任县-委书记,担任过财税局长的县委宣传部长,分管财贸的副县长,财税局长,国税局长,国税局副局长,有一个算一个,一个跑不掉。

正科、副科、正股更多,尤其财税系统,十几个乡镇的财税所长几乎全进去了,不知道多少乡镇领导受牵连。虚开数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估计要判死刑,涉及此案的党员干部要受到党纪、政纪、法纪的追究。”

不把你彻底唬住接下来工作不好做,韩博话锋一转:“建材机械厂虚开金额巨大,超过50万就是巨大!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上级如此重视,您说我能不抓,敢不抓吗?”

中央领导作出批示,中央-纪-委协调查处,国税总局、最高检和公安部领导亲临一线坐镇彻查,真正的“惊天大案”,难怪谢书记杨县长要旗帜鲜明支持。

老卢傻眼了,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愁眉苦脸地说:“小韩,王厂长姜会计跟他们不一样,不是为谋取个人私利,你要考虑到这些客观因素。不能判,坚决不能坐牢,不然你我没法跟人家交代!”

建材机械厂的情况确实与其它企业不同。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时尚未改制,换言之,偷逃的国家税收全交给了乡里。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如何查处省市两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已经定下调子。

人不用坐牢,最多判个拘役,罚金不能少,不然起不到震慑作用。

虚开金额较大就要“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金额巨大绝对要超过五十万。毕竟同时查处的不是一两家,也不是一二十家,是数以百计的企业,一个盯着一个,搞太离谱人家会举报的。

自己人帮自己人,老卢搞地方保护主义,在这个大环境下韩博一样多少有点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在决定打击经济犯罪时就考虑过这些问题,早想好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只是太敏感,不能轻易跟别人说。

老卢找上门,躲不过去,只能坦诚相告。

“只要良工集团配合,人不用坐牢。错了就是错了,违法就是违法,就要认罚,只要认罚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一个人交20万保证金。偷逃的税款一样要补交,这个不容讨价还价。”

“一人20万,一下子交40万!”老卢紧皱起眉头,显然很难接受。

韩博苦笑道:“40万只是去看守所保人的保证金,不是罚金,罚多少要等法院宣判,到时候多退少补。不过退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补的可能性百分之百。”

“你,你估计要补多少?”

“至少60万,虚开这么大数额,不罚100万没法跟上级交代。”

“100万,怎么不去抢劫!小韩,你别吓唬我。再说建材机械厂改制了,现在是股份制,以前的事不能让现在的股东承担损失,罚这么多股东会闹事的。”

“以前是乡里的企业,乡政府是唯一股东。乡政府没了,现在是镇政府,所以我认为应该由镇里承担。”

老卢摇摇头,指着柳下河方向说:“镇里刚接下三个烂摊子,又在搞‘西部大开发’,正在搞经济建设,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哪有钱交这么多罚款。”

韩博诡秘一笑,拍拍办公桌,终于亮出底牌:“卢书记,镇里没钱,但镇里有固定资产。比如这栋楼,比如建筑站去年借给我的越野车,可以作价卖给公安局。您想想,我们已经把这儿变成公安分局,车已经挂上公安民用专段牌照。

镇里不可能把我们赶走,车一样收不回去,不如顺水推舟,跟我们公安局装备财务科确定所有权。当然,该走的程序一样要走,可以从合作基金会贷点款,先交40万把王厂长和姜会计保出来。

利息一样是钱,我以权谋私一下,优先办理建材机械厂的案子,尽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宣判罚多少,再贷点款把剩下的补上。等钱返还到我们局里,我们再跟镇里签合同,花真金白银把这栋楼,把这块地皮和建筑站的越野车买下来。”

把实际上已经到了公安局手里的东西明确一下,不需要交罚款,只需要补交税款,只需要给“良庄人自己银行”一点贷款利息,合理合法的把问题解决掉,更重要的是人不用坐牢。

老卢认为这个计划可行,哈哈笑道:“小韩,我就知道你不会见死不救,良庄干部就应该这样。焦汉东和陈文兵冤枉你了,这么大事,上级盯那么紧,问题那么严重,怎么能放到台面上。”

“卢书记,他们理解我不在乎,只要您理解。”

“我理解,你办事我最放心。”

事情能这么解决,老卢很满意,起身拍拍他肩膀:“你忙你的,当局长了,又要办这么大案子,事情肯定很多。我去让他们准备钱,先把人保出来。晚上富嫂酒家,就我们俩,不叫外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