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
在同一时间,两人掏出了手枪。
砰
同时开枪。
两颗子弹相向而行,那人飞向陆云飞的子弹,在半路的时候,被飞来的银针击中,冒着火花偏离了原有的方向。
而飞向那人的子弹,直直的贯穿了他的耳朵。
鲜血流了一地,那人只是动了动眉毛,动都没动。
啪嗒
那人的手中的抢,掉在地上
不是掉下去,而是他故意丢的
无论一个人多么会伪装,强装镇静,在死亡和恐惧面前也会原形毕露。
那一刻,那人怕了,在恐惧的阴影中无法自拔。
更是对陆云飞这个闻所未见的男人,充满着本能的敬意。
刚才那那一击,除了恐惧之外,更多的是绝望。
鲜血一滴滴染红了他的肩膀,滴落地面,这是整个天地之间此时此刻不多的声音。
你已经死了陆云飞早已经收好了手中的抢。
没错,他确实已经死了。
为什么不杀了我他问,眼中尽是不甘。
因为你还没说你是谁,把帽子摘下来,不然的话,我用抢给你打下来。
那人没有迟疑,成王败寇的道理他懂。
他摘下帽子,目光依然在陆云飞身上。
那是一张典型的欧美白人的脸,年龄在三十岁左右,此时右边的脸已经成了红色。
告诉我你是谁谁派你来的
那人没有迟疑:我叫安德鲁布莱恩,是百慕大佣兵军团的人。
那个被传得神乎其神,几乎已经是神话般存在的神枪手布莱恩
安德鲁布莱恩凄苦的一笑:在你面前,根本就不存在神枪手。
事情已经明白了,百慕大佣兵军团的人已经开始行动了。
明白了他的身份,陆云飞想了想道:我可以让你活着离开,回去告诉弗罗曼家族的小弗罗曼先生,我会去找他的。
留下最后一句话,陆云飞离开了。
你为什么不动手。
再不走,一会我就后悔了。
陆云飞当然不会后悔,每一个决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杀了布莱恩容易,可是杀了他之后呢
天狼和百慕大佣兵军团之间,势必会有摩擦。
以天狼如今的实力,还不宜和百慕大的人撕破脸皮。
天狼正在急速发展,全球布局,一旦和百慕大的人的持续交恶,天狼在世界各地恐怕都要面对来自于百慕大的疯狂报复。
这是目前天狼最不愿意见到的,陆云飞做事有分寸,不该做的事情,他坚决不做,没脑子的事情他同样不做。
第十五名和第七名的差距,还是很大的,也是短时间内无法弥补的。
百慕大佣兵军团已经成立了二十多年时间,底蕴深厚。
天狼仅仅只有五六年的时间,一切还只是开始阶段,脚下的路还有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