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 皓首不相离(1 / 2)

重生不重来 疯二神 6047 字 2018-12-28

作为有钱人家的孩子,卢梦从记事开始,就是在赞誉中长大的。从小时候的“可爱伶俐”,到懂事之后的“漂亮聪明”。就好像她是这世上最好的孩子!

但是等她长大了一些,也更懂事了一些,知道赞誉她的许多人,其实是在讨好自己父母。

随着她的年龄长大,父亲的生意的越做越大,家里钱越来越多。希望通过夸奖她来讨好父母的人也越来越多。

后来,她甚至发现一些和自己玩得很好的小朋友,也是被他们父母“教育”着“和自己好好玩”的。从那时起,她模糊领略到了孤独的滋味。

等她长得更大了一些。在她身边转的人更多了一些,特别是男孩子渐渐多了起来。她举得他们总是刻意在讨好自己。

她跟妈妈说了这个变化。妈妈跟她说:“梦梦长大了,越来越漂亮了!”

那个时候她知道了男女之别。也知道漂亮女孩会更受男孩子欢迎一些。也更容易遭到男孩子欺负。但她对他们的行为很反感。

漂亮、有钱,成了她再同龄人中的标签。女孩们的目光在羡慕和妒忌中变换,男生们看她的眼神也越来越灼热,欺负她的男孩子也越来越起劲。

那些让她渐渐开始不喜欢和同龄人玩,觉得他们很幼稚。

而他们说她高傲。

不过没关系!爸爸说她有骄傲的资本,于是她表现得更加骄傲。渐渐地,那些人慢慢疏远了她。

她聪明,她努力,而且有好的家境。她以为自己是非常特别的一个,甚至是着眼所见的同龄人中,最特别的一个!

但是在她十四岁的时候,见到了一个比自己更特别的男孩子。

那个叫唐浩泽的男孩子只比自己大两岁,却在想尽了办法撑起一个家。

后来她还发现这个男孩子并不像那些总向自己身边靠的其他人。他有着超乎年龄的成熟;他比自己聪明;他也比自己勤奋。

没多久,那个一脸疲惫上门求自己爸爸的男孩几乎完全独立地养东风螺,还成功了。他整个人生也有了一个成功的开始。

她还记得,那天她去外婆家,几个舅妈变着花样夸自己,表弟表妹幼稚地讨好自己。回家的路上,她的心情并不是很阳光。

也正是那天,她在海边见到了他。就在那口他从自己爸爸那里求来一年时间的池塘边上。

那口池塘完全变了样。边上有好些用木头搭的棚子。她其实跟着爸爸去过好些养殖场,但她一开始并不知道那是用来做什么的。

再次见面时,他只是朝自己点了点头。就像是和一个认识的普通人打招呼一样。

然后他就对着的自己爸爸侃侃而谈,说着怎么养东风螺。那种自信,是她在其他同龄人身上从未见过。那天,他甚至再没有看过自己一眼。从外婆家的众星捧月,到见到他的冷落。让她将这个男孩真正记在心里。

后来,她听爸爸说他培育出一种新的对虾。

她还记得爸爸在家里说:“幸好当时帮了他一把!”

如果不是唐浩泽的提醒,她爸爸的生意很有可能会因为养殖对虾失败而陷入困顿。她家就算不倾家荡产,也会欠下许多债。

而最后的结果,是她爸爸借着那次对虾爆发病毒病的契机,和新品种对虾将生意规模扩大好几倍。

新品种对虾也是唐浩泽培育出来,而且养殖出一个十几年都没人能打破的单产记录。

在其他同龄人还在浪费自己的青春时,他在短短两年时间里从穷困颠倒变成千万富翁。对此,连她爸爸都赞赏得很。

从那个时候开始,她觉得他是有资格和自己做朋友的。很快,这个想法又变了。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被他视作朋友。

她发现,他并不像其他男孩子一样刻意讨好自己。虽然在某年春节前,他送了自己礼物,但他的理由很充分:她有帮他照顾妹妹,那是谢礼!

所以她并不知道,那个男孩在那个时候已经在密谋泡她了。

后来,唐浩泽还送了她一串项链,她知道那价格不菲。但他第一次去香江,还想着给自己买礼物,她还是很高兴。所以她当做不知道,直接了当地收下了。

但这个叫唐浩泽的男孩第一次真正走进她的心里,是在那次在校园里路灯下那一小段路。他轻易地发现她怕黑。而且很体贴地走在路的内侧,为她挡住灯光下的黑暗处的恐惧。

还是那天晚上,他在的客厅里开着电视机,默默地为自己的驱散的独自在家的恐惧。那个晚上,虽然只是她自己在家,但她睡得很安稳。

在那十来天的时间里,她第一次感受到一个女孩的对一个男孩的依赖!

那一年,发生了她的初恋;

那一年,她第一次知道原来他也会是那么无赖。

那一年,发生了她的初吻;

那一年,她第一次和男孩子约会。

那一年,她发生的人生第一次太多,甚至没办法一一记住,但几乎都和他有关。

当她十八岁那年,被他订下了。她成为他的未婚妻,和他产生了能为别人所承认的正式关系。就在同一年,他们虔诚地发生了第一次。

…………

从他去上大学开始,她就开始明白什么是思念成灾。她甚至考虑过放弃幼小时就订下人生目标,跟随他在国内上大学。

当妈妈知道她的想法后,并没有直接阻止。只是跟她说了一番话:“人生很长。思念未尝不是一种人生的磨练。”

而他从未要求过自己留在身边,只是承诺说:“我有钱买机票,有空就去陪你!”

她信了!

但在英国送他和爸爸回国那一刻起,对他的思念如同一只蚕,不断啃食着她的心。当第一次在国外的机场见到他时,她那被啃咬得千疮百孔心陡然痛了。

也陡然痊愈了。

那个时候,她总算是完全明白妈妈说“思念对人生也是一种磨练”的意思。只是那样的磨练,比试炼更让人痛苦!

在英国,她身边有过许多优秀的男生。也有许多男生向她表白过。轻浮的、专情的,她都见识过。

她寂寞过,甚至动摇过。

但只要想到他,一切都变成浮云!她只想他。

每一次的通话,都是对心灵的修补。每一次见面,都像是三生三世的守候。每一次分离,都如同永别前的难舍。

当听说他出了车祸,她几乎失去了呼吸的勇气。

她担心他会放弃!

她相信自己在他心中如同珍宝。就如他在自己心中一般!所以,她空白脑子飞回国,只是希望他能听到自己的声音,不要放弃!

当看到他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时,她心跳都失去了。但似乎也轻松了许多。

他还活着!

当他睁开眼,跟自己说的第一句话:“我的脚还在,还能陪你一起走。”

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也会像之前极看不起的女人那样,哭得涕泪横流。

听着他“别哭啊!我没事的。真的,很快就能陪你跑跑跳跳。”的安慰,她却只想将心中的恐惧都哭出来!

那一刻起,她再不愿和他分离。但是现实让他们最终还是不得不暂时分别。

当她拿下毕业答辩之后,最想做的事就是投进他的怀抱。抱紧他,再不要承受万里之遥的思念之苦。

在那个时候,他已经比她的父亲更富有了。

当年她订婚时,一些亲戚说他配不上自己。其实她一直都知道,自己只勉强配得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