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议立新君(1 / 2)

凌迟,在宋代和元代大致相同,虽然也有,但并不是朝廷规定的法定刑法。

及至有明一带,凌迟被朱元璋钦点为死刑之一,是一种十分残忍的酷刑,始于唐代一种叫“竹槎”的刑法,就是把人绑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至肉烂露骨再杖死。

最初受此刑者是牛仙童,因收受幽州张守珪贿赂,被用这种酷刑处死,牛仙童首开剐刑先河,后来为朱元璋以剐刑对付赃官激起了灵感。

“竹槎”之刑,后来演化为“屠割”,多用于军中。

唐安史之乱时,杨国忠就是被乱兵“屠割”,到了五代十国时期,剐刑正式用于处死犯人,到了辽代,剐刑被写入法典,同时将剐刑晋级为“鱼鳞剐”,故此称为“凌迟”。

最初的凌迟,都是用渔犯人身上,刽子手用刀脔割从出的肉,直至肉尽见骨,至死方休,而且也没有刀数限制,割死为止。

到了明代,凌迟成为一种最常见,也最常用的刑罚。

在大明,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大臣有几位,其中以郑鄤、袁崇焕最为著名,但总体来看,明朝凌迟最多的还是赃官污吏,因为朱元璋最恨的就是赃官。

一开端,朱元璋处死赃官,用的酷刑比凌迟还狠,叫“剥皮楦草”,其实穿越过来的崇祯皇帝也曾有模有样的学了几例,相比之下,后世那鞑清的十大酷刑就太小儿科了。

后来,朱元璋将剥皮与凌迟并用,为了使酷刑“规范化”,又亲自规定凌迟刀数,这也便是方才马士英喊出那一番话的由来。

一般来说,喊出这话就是在告诉百姓,此乃是穷凶极恶之人。

凌迟最初只要六刀,朱元璋觉得不解气,改为六十刀,后又改为一百二十刀,还觉得不解气,钦点要对罪大恶极者凌迟三千六百刀。

凌迟,说起来容易,可当时的刽子手没有这技术,据说朱元璋来了个刽子手大比武,一个姓赵的刽子手最终夺魁,割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才把犯人割死。

此后,明太祖朱元璋定制,大明凌迟极刑刀数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个刀数朱元璋很是称心,称其谐音刚好是“散散吾气”。

但事实上,此前真正判三千三百刀数的根本没有几个人,除了郑鄤、袁崇焕和刘瑾之外,就只有被京城一带颇有名气的刽子手裴五爷亲自处理的大汉奸宁完我。

刽子手这种差事类似后世国企,虽然是铁饭碗,但并不好干。

刽子手行刑时,凌迟刀数只许多不许少,不达标时刽子手同样会被凌迟,刀数多了刽子手则会受到奖赏。

历史上凌迟郑鄤和袁崇焕时,刽子手都尽可能的多割,郑鄤和袁崇焕被割了三千六百刀,而刘瑾被割了四千两百刀,可称明朝第一剐。

除此之外,宁完我被裴五爷活剐了四千一百九十七刀,只差一丁点儿,就能破了刘瑾那个刽子手的吉尼斯世界纪录,说来也是可惜得很。

无论裴五爷还是如今金陵城有名的刽子手刘老四,凌迟的步骤都是一样。

在等待到时辰之后,刘老四深呼口气,起身喝一口酒水喷予刀口,继而取出小钳,二话不说就将钱谦益十副指甲尽数拔除,在人犯惨嚎之时,刘老四取出棉花塞到他嘴里,从胸膛左右两处分别直接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