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莎安静地坐在梳妆镜前,任由化妆师在她脸上涂抹精致的妆容。
她看见镜子里那个美丽的姑娘,仿佛有几分陌生。她的头上带着镶钻的发箍,连着雪白柔软的头纱和婚纱融为一体,从她的身上滑到地上,在地板上像牛奶一样缓缓流淌。
化妆师的手很巧,把她的脸妆扮地特别精致,却又不会显得浓艳,浅浅的粉底还能隐约看到她脸颊上淡淡的雀斑,庄重之中犹保留了几分俏皮和可爱。
玛莎想到新郎也和她一样被一个化妆师捧着头摆弄来摆弄去,就不自觉地笑了出来。她很想现在就冲过去看看,化过妆后的新郎是什么样的,但一旁的侍女告诉她,在婚礼进行之前,她是不能和她心爱的人见面的。
侍女当然不是专门服侍她的。她们都是沃尔夫老爷家里请来的女佣,都是她的姐妹。只不过她是从小在庄园长大,被沃尔夫老爷当作女儿一样看待,和小沃尔夫也情同兄妹。但她深知自己的身份,从不傲娇和轻慢,和大家的关系都十分融洽,如今她要出嫁,姐妹们自然免不了调笑她几句。
微风掀起窗帘,让和熙的阳光和欢快的鸟叫声一起从窗户跳跃进来。玛莎呼吸了一口从远处山上吹进来的新鲜空气,真是美好又值得期待的一天啊!
这一天,她已经等了三年。
从那次在史丹利公园偶遇之后,她就陷入了情网。她一直在等待那个男人向她开口,手捧着鲜艳的玫瑰,跪下来说:嫁给我吧,亲爱的玛莎!
可是那个男人却迟迟没有说出口。每次他站在玛莎面前,玛莎感觉他就要说了,就忽然被某种莫名的情绪打断。玛莎能感觉到他忧心忡忡,似乎每次面临这个关口就会产生焦虑和犹豫。起初她怀疑他心里还有别人,或者在中国或欧洲有过不堪回首的过往。
她告诉他:我不在乎你的过去。她鼓励他:你要勇敢面对未来,面对自己的心。
他似乎被她打动了。就在他终于要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沃尔夫老爷的病情又恶化了。
原本沃尔夫老爷在黄粱的救治下已经好转,几乎恢复到了从前的样子,不但丢掉了轮椅,还可以自己骑着单车去史丹利公园钓鱼。当然,他骑车的时候,身前身后总是跟着一大群保镖和服侍他的人。沃尔夫老爷跟他儿子抱怨说,我不是总统,家族的事业早就交给你们了,没人会在乎一个老不死的!可是沃尔夫少爷依旧我行我素,就连附近的海面上都加派了巡逻艇。
沃尔夫老爷经常在史丹利公园遇到狄金森教授。两个老人在海边总能发出爽朗的笑声,随着海风传出去很远,连远处的海鸥都能听到而不时厌烦的鸣叫两声。
玛莎总是静静的跟在沃尔夫老爷身边,随时听候差遣。有时候黄粱也在,他已经融入了沃尔夫家族,沃尔夫老爷把他当儿子一样看。他在时候,老爷子总是会说,嘿玛莎,你老跟着我干嘛,偷听我们俩老头说话吗?去,帮我摘几朵玫瑰花,让黄粱陪你一起去吧,帮你挡着点刺,记住,要半金半红的那种。
玛莎就和黄粱一起去摘玫瑰,可是哪里能找到半金半红的玫瑰呢?他们就在玫瑰园里走啊走,找啊找,一晃就太阳落山了。
回去交不了差,老沃尔夫也不生气,只说,找不到啊,那是你们心思还不到家,要用心去找,用心啊,用心!两个人的心,才能找到两种颜色,两个人的心合在一起,两种颜色才能开在同一朵花上!
玛莎知道沃尔夫老爷是为了成全她们。老爷不说破,她也不说破,黄粱也不说破。每次老爷去钓鱼,他们就去玫瑰园里找半金半红的玫瑰。
可是玫瑰还没有找到,沃尔夫老爷的身体就又不行了。他虽然不像以前那样会发狂,也不会出现狼人化的症状,但他躺在床上,一天比一天消瘦,一天比一天老。
这一次,黄粱也束手无策。
玛莎每天守在老沃尔夫的床前。有一天,老沃尔夫睁开眼皮,用深陷在眼窝里的黯淡的眸子盯着天花板说:“玛莎,我怕我等不及了。我答应过你母亲,要给你找个好人家。孩子,快和你的意中人结婚吧!”
玛莎难过极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沃尔夫老爷的话。可就在这个时候,黄粱进来了,手里捧着一束玫瑰。
她惊讶地发现,那束玫瑰的每一朵花都是半金半红的。两种颜色并不泾渭分明,而是混染在一起,有些花瓣是金色的,有些花瓣是红色的,有些花瓣则红色中带着金斑,有的花瓣是金色镶着红边。
“你从哪儿摘来的?”玛莎睁大了眼睛问道。
黄粱说:“玫瑰园里根本没有半金半红的玫瑰,但我想起在荷兰见过的一种彩虹玫瑰,是用水溶性染料滴入花茎内部,等花瓣吸收了染料,就可以开出彩虹一样绚烂的色彩。我就偷偷进行了试验,希望能做出半金半红的玫瑰花,天不负我,终于让我试验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