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阿拉斯加广袤而安静,除了海岸线,大部分地区被冰雪覆盖。
黄粱和奎·沃尔夫到达安克雷奇的时候已是傍晚。
这个季节阿拉斯加的白天很短,还不到四点天就已经黑了。城市的灯光早已亮起,但比不上它背后的楚伽奇雪山反射的雪光明亮。一轮金色的月亮高高地挂在山顶,没有任何尘埃和雾气阻挡它的光芒,就像黑夜里的太阳那样明亮。
一个叫恩鲁克的小伙子来接他们。听洪奎说,他也是因纽特人,算起来还是他的远房表叔。不过他们并不像华人那样注重辈分,所以不太在意这个,但由于种族和血缘上的关係,他们异常团结。
安克雷奇是阿拉斯加最大的城市,沃尔夫家族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地方。
早在一百年前,这里还只是初建的阿拉斯加铁路的一个港口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在这里投资。那时候的沃尔夫家族还远没有如今般强大,梅丽尔机场和李擦森要塞的建设他们沾不到边,但他们围绕铁路周边发展零散的商业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许多年以后就变成了可观的商业街区。
1964年的时候,安克雷奇地区发生9.2级地震,一切都面临重建。沃尔夫家族无可避免地遭受了巨大损失,但重建给了他们机会。他们开始全面介入市镇建设和当地资源的开发。1968年,阿拉斯加北岸的普拉多湾发现了石油,那一带正是爱斯基摩人的家园,沃尔夫家族成了最大受益人。而相应的,处于南部交通枢纽的安克雷奇也得到了更好的发展。
恩鲁克十分健谈,一边开车,一边为他们讲述有关这里的一切。当然,他主要是讲给黄粱这个外乡人听,而洪奎早已在后座上打起了盹。
黄粱知道自己此次前来身负重任,不应也无心流连于身边的风景,但恩鲁克的热情感染了他,让他忍不住浮想联翩,想象着这座城市的前世今生。
听得出来,恩鲁克对于自己身为沃尔夫家族的一员感到十分自豪,哪怕从未参与过家族的核心事务,甚至没有去过温哥华。
他们没有入住安克雷奇市中心的豪华旅游酒店,也没见到想象中的大庄园,而是进入了市郊的一栋小别墅。
洪奎说,这里是沃尔夫家族在安克雷奇的第一处产业。一百年前,这里搭满了简易工棚,儘管离港口稍远,但许多码头工人还是愿意住到这里来,就为了那一口能让人五脏六腑乃至骨头髮烫的热酒。
黄粱在屋里的壁炉前喝到了这种酒。据说这是用古老的印第安人的土法酿制的,酒并不是特别烈,但的确很暖,入口的时候就如一团温暖的火焰吞入腹中,又散进了四肢百骸。
洪奎问他:“酒怎么样?”
他说:“这可能是我这辈子喝过的最好喝的酒。”
洪奎却歎着气说:“印第安人可不这么认为。他们更喜欢喝来自欧洲的烈酒。当年的殖民者正是利用这一点,从皮毛贸易中获得了更多的好处。烈酒就像毒品那样在印第安部落蔓延,快速地消耗了他们的财富,也消耗掉了他们的精神。他们在酗酒中忘记了他们的祖先也会酿酒,而且能酿造出世界最美的酒。”
黄粱看着杯中像羊乳一样白的酒十分好奇地问:“那么我现在喝的酒是哪儿来的呢?”
一直陪着他们的恩鲁克说:“这是我们家族的酒厂酿造的。一百多年前,这里刚刚开建铁路的时候,沃尔夫老爷就想在这里开个酒厂。他请了一些印第安人来酿酒,技术就这样保存了下来。现在酒厂里的酿酒师早就换了不知多少代,也没有一个是印第安人了。”
黄粱听着不觉有点唏嘘。人总是看不见自己拥有的珍贵的东西,而轻易地相信外来的东西才是好的。
他说:“好在保存下来了,总算我有口福,要是天天都能喝这样的酒多好啊,安克雷奇的市民可真幸运啊!”
洪奎却笑着说:“你有口福不假,但安克雷奇的市民可没那么幸运。这种酒的产量很低,过去,酒在印第安部落是十分珍贵的,就是因为酒的产量太低,而印第安人又十分好酒,通常情况下这种酿造方式产的酒根本就不够一个部落的人喝,他们每年只能储存下来在特殊的日子里才能畅饮,平常的时候就只有部落的首领和重要人物能喝上几口。虽然我们现在改进了技术,但要保持口感就不能改变原料和基本的工艺,产量还是很低。所以我们现在只供内部人员喝,这种酒在外面根本就没得卖。”
黄粱瞬间觉得手里的杯子重了几分,但其醇厚的酒味却淡了许多。酒味儿总是和人情味儿掺杂在一起的,再好的酒缺了人情味儿,酒也就不是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