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了她。
她是他的救赎和希望。
他三岁的时候母亲死了,父亲又娶了后妈,后妈带来了一儿一女,都说有了后妈就有后爹,虽然不绝对,但是在他的家里确实如此。
他懂事的早,记性也好,很多东西都是过目不忘。
所以,四岁之后的事情,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为了分口粮,草草的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常狗剩,说是贱名好养活。
后妈打他,骂他,从来不让他吃饱饭,小小年纪的他要站在板凳上喂猪,那时候才五岁,家里养的母猪可以一口将他的脑袋咬下来。
这样的事,在农村不是没有发生过。
但是,他的爸爸就和没看到一样。
在他的眼里,别的男人生的孩子比他的亲生儿子还重要一万倍。
七岁的时候又学会了做饭,春天挖野菜打猪草,因为年龄小,不能跟着大人出工干活,但是家里的活都包下来了,包括洗一家人的衣服,等秋天了还要每天去山里捡柴火,收树叶,七岁的他还学会了伺候家里的菜园子。
总之只要他能做的事情都是他在做。
不管做的好还是不好,最后总是一顿打。
而他也从来没有吃饱过。
每次吃饭,他的那个破碗里,只有一个碗底的饭,如果是玉米饼子,也只有一小块。
就这样,还一天只给他吃一顿。
他们本来是在另一个村住着。
因为那个村子的一个老人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让村书记上他家去劝说父亲。
没有想到后娘使出了所有的撒泼打赖的功夫。
甚至跑到村书记的家门口骂了两天两夜。
最后自然没人再敢管他了,但是那个村子也待不下去了。
也不知道他的后娘找了谁,竟然搬到了石头镇,然后在他九岁的时候,跟顾家做了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