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珊会意地干咳了两声,然后故意大声地问道:“晓诗,你把我的拖鞋穿到哪去了,是不是又丢到厕所里了?”
晓诗妈在电话里听到了女生的声音,放心了,于是咕哝道:“快睡,真是的,晚上不睡觉,白天补瞌睡,夜猫子嗦……中午早点回来吃饭。”然后挂断了电话。
“哎,那解放军叔叔帅不帅?你说漫漫长夜,你就没有同你的那位解放军叔叔发生点什么浪漫的事情?”等她一挂完电话,珊珊便迫不及待地问。
“帅,又成熟又帅……”付晓诗说,她脑子里想着的却是那位首长叔叔,“什么浪漫的事?我觉得一整晚都很浪漫。”
“怎么个浪漫法?有没有kiss?”珊珊眨着眼睛说。
“说什么哟,我们什么都没有……”付晓诗的脸一下就热了,眼前浮现的还是那位首长叔叔,“我躺在病床上,他就坐在一边,然后我睡着了,他也趴在那睡着了。”
她把那位守着她的首长叔叔的手下假想成了首长叔叔。
“就这样?”珊珊又眨着眼睛说。
“是啊,就这样,我就喜欢这样,静静地,不说话……就算不说话,我也感到很快乐,很幸福。”付晓诗自我陶醉地说。
“我晕!不说话也幸福?!你笨啊,你不说话别人怎么知道你的心思?明明心里喜欢,又不说出来,还不憋疯你啊?!这么好的机会,白白浪费掉,而且浪费掉一晚上……卧槽,这世上真有你这种奇葩的女子!”珊珊很是替她惋惜。
“可是,我真的不敢说话啊,我一想到他……就紧张得很。”付晓诗抿着唇笑说。
付晓诗偷笑:哈哈,才不过见过一面而已,就少女怀春了,还把这丫哄得一愣一愣的!
就是因为有了这场英雄救美的邂逅后,付晓诗回家就对父母说她想要当兵,然后父母就同意了,因为她可是一名大学生,女大学生去当兵条件那是相当优越的。
父母并不舍得她走远,于是又通过了各种关系将她送进了向国强这个单位,她就是这样来到向国强身边的。
她来到这里完全是因为向国强,她对他是一见钟情地爱恋。
可是她就是不敢向他表白,因为他的身份,因为他还是别的女人的丈夫。而她又是个思想很传统的女子,她不想给自己背上“第三者”、“狐狸精”的称号,她更不想在她心目中如同神一样的男子,沦为道德败坏的渣男。
所以,她选择了暗恋这种感情方式。
暗恋,就是一件自己和自己较劲的事,很唯美,也很忧伤。
她的暗恋,很卑微,已经卑微到了尘埃里的感觉。
不知是谁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还没有将你的自尊降到尘埃里的地步,那你一定没有暗恋过。
细数那些她偷偷为他做过的事,哪一件不是这样慎小而卑微——
在无人的办公室里,她为他整理桌面和抽屉。
他喜欢用浅蓝色的墨水写字,字迹虽然算不上好,但很苍劲。抽屉里的书本上、便签上、笔记本上,到处都是他的字迹,每一行的字迹都是那么的平整干净。
她会把这些被她整理得整整齐齐的字迹,端起来,深深地嗅一下,把那种染有他手指气息的墨迹都深深吸进肺里去——那是离心脏最近的位置。
她细细地擦拭他办公桌的桌面,力争做到一尘不染;在加班的夜晚,她总是为他冲上一杯她亲手碾磨的咖啡,这是她老爸的朋友从墨西哥带回来的咖啡豆深度烘焙出来的。怕咖啡的味道太苦,她会往里面加上浓浓的牛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