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安宸的脑袋嗡的一下,脸更红了,看沈明溪明显保持距离的态度,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二傻子。
幸亏封安宸是小麦色的肌肤,否则,这定是跟煮熟的虾子差不多了,他瞪着李庆,没好气的道,“给我水壶,我自己来。”
李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让封安宸更恼怒了,不过好哥们就这样,猫一天狗一天的,今天定是狗了的那天了。
他不跟他一般见识。
他也没耽搁,对着伤口就开始浇了下去。
封安宸被这淡盐水刺激的都想一脚将李庆踹飞,可是好几个人看着呢,他故作淡定,眉头都没皱一下。
而这个时候,沈三爷也来了,看着翻卷的伤口,眉头拧在一起,随后也没耽误,喊来了开拖拉机的二麻子,让他送封安宸和李庆去县城医院打针。
等大家都走了,沈明溪收好了空水壶,就着这一片麦田继续的割了起来,其他三人趁机休息了一下,不过最终也是要干活的。
他们跟在了小溪后面任命的割起来。
而沈明溪一边割小麦,一边在回想着,上辈子没和封安宸一起干过活,自然也不知道他受没受伤。
虽然没有交集,但他这个人她是知道的。
沈宝芝喜欢他,封安宸回京城上大学,她也考取了和他同一所学校,毕业后,沈宝芝留在了京城,封安宸比她早一年毕业,在沈宝芝毕业的时候,他已经成立了制药公司,沈宝芝为了追随他,也进了制药公司上班。
后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封安宸卖掉了如日中天的制药公司,转而成立了运输集团,只用了几年时间,就成了运输业的大亨,从沈宝芝又恨又爱的话语里,她才知道,这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掌控的运输业,不单单是船运和货运,他还有一家自己的航空公司。
沈宝芝已经很富有了,有公司,有很多的房子,还有藏宝,可是和封安宸比起来,无论家世还是资产,她都是寒酸的。
沈宝芝和他纠缠了许多年,可是到最后,封安宸依旧是京城炙手可热的单身贵公子。
如一缕孤寒高霁的风,似乎无人可以掌控住他,也无人可以追上他的脚步。
她和他在靠山屯虽然碰过面,可是却没说过一句话,后来,即便她曾经在他的货运公司里打过工,也从不曾和别人提过这件事。
有一次,他来货运公司视察工作,她远远的看过一眼,昔日少年的面孔早就模糊了,她看到的就是一个气定神闲的令人不由得生出臣服之心的俊美男子。
难怪沈宝芝爱他爱的疯狂呢。
沈明溪一边割小麦一边想,就是不知道,这重来的一世,沈宝芝是否还和上一世一样疯狂追逐却求而不得呢?
可这些,又关她什么事呢!
她将这两个人从脑海里抛开,动作利落的继续收割,等收割的差不多了,还要嘱咐那几个,不要割伤了腿。
最后,实在无奈,只能让速度太慢的姜卫红去捆小麦了。
否则,没准又是一个伤员呢。
而此时的拖拉机已经一路轰隆隆的开到了县城医院。
县城距离靠山屯三十里,人走路要走上三小时,不过拖拉机快,不到半小时就到了。
李庆趁着排队的功夫去了一趟院长办公室。
封家疼孩子,说是锻炼,也不过是磨磨他的性子,否则,将来惹出大事就糟了,可是磨炼归磨炼,这不包括也许会伤害到身体的事情也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