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就是如此,如果弗兰克下令让所有人冲锋,恐怕说不定会引起哗变,没人想死。但只让一半人去,用尸体趟过地雷阵,另一半人就不会有想法了。
“嘭~嘭~嘭~”
枪声不断响起,却不是余刑开的枪,而是那些负责监督的红巾军。
将近三百名红巾军,有三分之一,死在了地雷阵上。剩余的士兵踏着尸体穿过了地雷阵,还有几辆坦克紧随其后。余刑敢肯定,弗兰克肯定就在某辆坦克里面。
“该我了。”
余刑重新端起了狙击枪,越早开枪越容易暴露自己位置,但地雷阵被穿过去以后,就能靠他自己了。
“砰!”
枪声响起,以余刑的狙击水平,结果如何不用细说。必定是有一名士兵倒下,余刑很狡猾,他选择的目标大多都是刚才负责监督的那批红巾军。
两部分人,本来就因为刚才的事,有些矛盾。侥幸活下来的士兵,现在的心里肯定极度不平衡。
“砰!”
连续击倒了两人,红巾军的队伍才反应过来,不是他们动作慢,而是余刑开枪的频率太快。红巾军立刻开始寻找掩护物,但慌乱的部队中,总有几个蠢货。
“砰!”
又一名红巾军的脑袋,如同西瓜一样被打的稀碎。
余刑一共开了八枪,正好一个弹夹。枪声结束的一刻,他立刻扔下了手里的狙击枪,拉了拉固定在腰间的速降绳,从烟囱上一跃而下。
“轰!”
余刑刚刚离开烟囱顶部,一枚火箭弹就命中了那个位置。爆炸升腾而起,黑烟袅袅,碎石滚滚。
“嘭!”
余刑落在地上,嘴角挂起一丝微笑,他对弗兰克太了解了。自己选择的狙击位置,视野开阔,很容易狙击目标,但真不是什么好地方。
在战场上,狙击手待的地方越高,越容易被发现。你容易观察目标,目标也容易观察你。
八枪的时间,余刑就肯定,弗兰克已经锁定了他的位置。
余刑的手里多出了一柄4卡宾枪,腰间有四个备用弹夹,防弹衣上还挂着三枚手雷和一枚烟雾弹。
整个工厂的地形,他已经牢记于心了,所有的通道被自己破坏了以后,红巾军的搜查会变得一场困难。
“朝那个方向围过去。”
弗兰克下令道,红巾军立刻有序的朝着烟囱的方向聚来。
“轰~”
几名红巾军,刚刚踩过一个路口,接连着手雷拉环的银丝被瞬间崩断,爆炸升起,几名红巾军的尸体被冲击波推的老远。
“哒哒哒~”
不过余刑也和第一批围过来的红巾军接触了。
余刑的反应速度极快,刚刚看见人影就立刻开枪,一串子弹扫过,数名红巾军连抬枪都来不及,就中枪倒地。
随后,余刑就立刻纵身一跃,抓住土墙的边缘翻了过去,朝着另一个厂房奔跑而去。极限的听力,成了他目前最大的助力,他能纷乱的脚步确定敌人的位置。
在道路复杂的厂房,他有的是办法溜他们。
余刑从腿上拔出一柄军用匕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