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林琅没打算深究这个真相,只要保持警惕就好。
就算想去查,他暂时也办法查,也没精力去深入考虑如何应对真相。
他当下的目标,赚钱第一!
一旦空间有曝光的风险,生意当断则断。
而且,他还有更重要的是要去做。
凌舞在他寄出西红柿十天之后,终于联系他了:西红柿吃了,也用过。确实不错。不知道你打算怎么合作。
林琅是在晚上看到她这个回复:我们微信聊?并且发了账号过去。
没多会,凌舞就发了申请过来:我是凌舞!
林琅通过申请:你好,我真名林琅。
能详细说一下你计划怎么合作吗?
我的想法是,我开一个网店,你在直播中帮我推销。另外,你还要帮我管理网店。我这边发货。
凌舞可能是考虑一阵:我来管理网店?意思是,我帮你打工?
林琅确实是这个意思:严格上说,是这样没错。不过我们是合作。但是网店你有股份,你的直播,我却不会干预。你只负责网店的管理和宣传。我给你15的销售额分成。当然,网店的管理和宣传团队的支出需要由你负责。
他是考虑到,自己不可能一直守着电脑前做客服。
而凌舞的年纪看着应该有二十五六了,很大可能已经不是学生。加上她经常在白天直播,应该是职业主播。
她应该有时间做那些事。
又做过两年的直播,至少比他更懂网络营销。
他自己开网店,是为了防备东西卖出名堂后,凌舞撇开自己单独干。
网店是他自己,货源是他自己的。东西就算卖得再好,凌舞想要另起炉灶。他也完全不用担心品牌会被她利用。
至于销售款,会直接打入他的个人账号。网店管理权就算给了凌舞,财务依然是他在管。
等了一会,凌舞才发了一段话过来:我的粉丝虽然不多,但也不少。打开销路我还是有信心的。但是我们的合作如何保证?网店是给我股份?还是只给干股?另外还有一个问题,网店产品宣传和管理成本都由我负责,这部分成本算不算投资?
很明显,不仅林琅有顾虑,凌舞也不是傻的。她也有顾虑。
她也担心林琅在网店打开销路后,将她撇一边去。
你知道我的西红柿是注册了商标的。我们可以签订合同。十五年内,只要这个品牌或者直接间接继承的品牌,你都可以获得15的利润分成。如果我转卖这个品牌,15的所得归你所有。另外,只要网店保持盈利,除非你工作失误,如果我们终止合作,按照合同剩余年限,每年给你五十万的补偿。
这次凌舞考虑得更久,好一阵才回复:这种合作方式,我基本同意。就是15的分成太低。如果销售情况一年半载内不好,我却依然需要支付成本。
如果销售不好,你根本不需要请人打理,你一个人就可以。
但是宣传也是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