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无论往前面几章翻,还是往后面几章扫,从赫连烈第一次出场开始,作者都压根儿没有提到过“疯狗”两个字。
没有,完全没有。
第一次登场时,作者用的称谓是“赤霄二中第一高手”赫连烈。
而主角“修真李耀”和赫连烈发生矛盾冲突之后,咒骂对方的词汇则是“王八蛋”。
想想也是,至少在前面几十章里面,赫连烈都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贵公子形象,有自己的风度和教养,根本没把主角放在眼里,只要一只手就能把主角打爆,怎么可能在主角面前露出穷凶极恶,如同疯狗一般的形象?
别说主角,就算路人甚至作者,都不可能为这样一个人物,取“疯狗”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外号吧?
作者一直不惜笔墨想要描述赫连烈是如何嚣张、冷漠和霸道,用这种方式来增加“修真李耀”反击时的快感虽然受限于文笔,作者的描写并不算成功,但无论如何都没有把赫连烈糟蹋成“疯狗”的地步。
可是,李耀看着作者对“贵公子赫连烈”的描写,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分明一张失去一切、困兽犹斗、凶神恶煞、刀疤纵横、满脸狰狞的面孔,真像是一条被打断了脊梁又重新接上的疯狗。
没错,这才是李耀想象中的赫连烈,“疯狗”赫连烈。
“李耀,去吃屎吧!”
李耀的脑海中回荡着“疯狗”赫连烈豪迈的狂笑,还有黑暗星辰之间一朵冉冉绽放的光焰之花。
真奇怪,这样的“疯狗”赫连烈,非但没有激起他的命毫无意义的东西,没错,就这么办,把它删掉,嗯,明天一起床就删掉,他发誓!
嗯,那什么,要不然再看最后一章?反正明天一大早就要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了,再看最后一章纪念一下,不过分吧?
他起誓,看完最后一章就再也不看了,真的,哪怕他再无聊,无聊到要撞墙要跳楼,他也再不看这本无聊的《修真四万年w了!
李耀这样想着,再次点亮屏幕,进入第四十七章。
这章的名字叫“丁铃铛”。